新疆公司注销的操作有哪些?
1.公司注销有哪些操作?依法成立清算组。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者人员组成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,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。
2.清算组接管公司,开始清算工作。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,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,清理公司**债务,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,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时产生的税款,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。
3.清算组彻底清理公司财产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
4.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,并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
5.根据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。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、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、缴纳所欠税款、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,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,由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。清算期间,公司存续,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。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,不得分配给股东。
6.编制清算报告,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,申请注销公司登记,公告公司终止。公司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,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,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,公告公司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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